河清玄(嘉莱省)
- 律师范文忠(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23年《身份证法》第23条第2款b项规定:“2. 14岁以下人员或其合法代表可向身份证管理机构申请签发身份证。
为14岁以下人员签发身份证的程序和手续如下:
b) 年满6岁至14岁以下人员应与其合法代表一同前往身份证管理机构,按照本条第1款b项的规定采集识别信息和生物特征信息。
年满6岁至14岁以下人员的合法代表应代为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
此外,2024年6月25日第70/2024/ND-CP号法令第21条第2款a项对《身份证法》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规定:“2. 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办理身份证签发、换发、补发的程序和手续。
a) 公民选择手续,检查其信息是否从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提取。
若信息准确,则登记时间和身份证管理机构以办理手续,系统将确认并自动将公民的申请转至其申请签发、换发、补发身份证的身份证管理机构。
公民按照已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前往身份证管理机构,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身份证签发、换发、补发手续”。
因此,您的儿子现年12岁,首次申请身份证时,您或亲属(合法代表)必须陪同他前往身份证管理机构,在为其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时采集身份识别信息和生物特征信息。
至于选择手续、检查从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提取的个人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等步骤,可以在线完成,其他程序和手续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