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公安部规定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标准

根据由科学技术部主持起草的人工智能法实施细则草案第47条,公安部负责管理与人工智能活动相关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政府事务。

该机构的任务是发现、阻止、调查和处理利用人工智能系统侵犯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社会安全或组织、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草案还提议由公安部牵头制定并颁布适用于关键领域重要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以及安全训练和数据挖掘区域的网络安全标准。公安部将与科学技术部合作处理具有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社会安全迹象的严重人工智能事件。

提议公安部规定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标准

据起草机构称,人工智能正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尖端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许多机遇,但也带来不少管理挑战。实施人工智能的实践中可能产生许多风险,如算法偏见、人工智能使用中的伦理问题、侵犯隐私、个人数据保护、商业秘密以及自动系统中的歧视风险。

此外,缺乏对人工智能系统的风险分类和控制机制,以及系统造成损害时责任追溯的明确规定,正在为越南的人工智能研究、开发和应用设置障碍。

起草机构认为,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非传统安全风险。深度伪造技术可能被利用来制造误导性信息、诽谤、欺诈或引发社会不稳定。自动武器系统也提出了许多与伦理和国际法相关的复杂问题,需要严格的管理框架。

科学技术部表示,该草案旨在为人工智能发展中的基础设施、数据和自主能力建立法律框架,从而促进越南安全、可持续的人工智能应用。

草案还提议建立安全训练和数据挖掘区域,以在严格监督机制下处理国家重要数据,确保原始数据不被非法提取。

同时,国家人工智能数据库将按照有控制的开放原则建设,明确区分开放数据、有条件数据和商业数据。这种方法旨在提高自主性,鼓励数据共享,并促进对半导体硬件和开源等核心技术的掌握研究。

草案还提出了多项支持中小企业和创新初创企业获取计算基础设施、共享数据并在公共采购中获得优先的政策。

此外,草案规定了人工智能集群的形成和认可,建立国家、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网络,以共享资源和促进产品商业化。

一项新提议是人工智能发展支持券机制,作为一种电子凭证,帮助组织和个人支付基础设施租赁、数据购买和安全测试服务的费用。

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也受到重视,通过将人工智能内容融入各级教育课程,并实施该领域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国家计划。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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