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感到更安心了",阿绒说。安心是因为2026年的营业收入不会被用来追缴往年的税款。
与许多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一样,在河内市河东区经营木制品的个体工商户陈文孟也感到高兴,因为第68号法令指导用于经营服务的机械设备可以申报,以便在计算2026年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但伴随着这种安心,也有不少非常实际的问题。
阿绒和许多个体工商户都认为,规定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税务机关通报所有用于经营活动的银行账户和电子钱包是合理且必要的。当资金流更加透明时,申报和计算税款也会更加清晰。
然而,个体工商户仍然困惑的是通过哪个系统进行通报,是通过eTax Mobile应用程序吗?特别是,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建议需要更具体地指导关于使用电子发票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是每次都必须开具发票,还是可以在一天结束时合并开具发票?实际上,有些顾客来买一支笔、一卷胶带。利润只有500越南盾,但开具发票的成本有时高达700至1000越南盾。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可以更方便地执行?",阿绒说。
分享这些困惑,税务专家阮玉秀博士举了一个在民生市场常见的例子:一个卖猪肉的小商贩。顾客通常在早上大约两到三个小时内集中购买,从6点到9点。有人买5两五花肉,有人买7万越南盾的肩肉,另一个人买半斤排骨。有人想要切成块,有人要求绞碎...
"这是现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卖肉者为每次销售开具发票,那么哪只手卖货,哪只手开发票?而且为了既留住顾客又遵守规定,是否需要额外雇人?",阿秀提出问题。
基于这一现实,这位专家建议,对于销售生鲜食品、蔬菜或销售小价值商品的小商贩,目前应允许在一天结束时开具汇总发票。如果买家要求开具发票,卖家仍然开具。
对于具备基础设施条件的户,鼓励每次销售时开具带有税务机关代码的电子发票,或使用与税务机关连接的收银机开具发票。
现实表明,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已经习惯了销售软件、电子发票和数字工具。当他们感到方便时,他们愿意改变。他们期望的不是逃避纳税义务,而是执行方式简单、成本合理,并符合个体工商户的买卖节奏。
最终,税务管理的目标仍然是准确、充分地计算纳税义务,并创造一个透明的经营环境。为了实现这一点,政策需要以市场上卖菜、卖肉的人也能执行的方式来设计。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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