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表示,已对两辆客车因超载行为立案处理。
这两辆客车的违规行为均由民众通过热线和交警局长的Zalo举报。
这两辆车的罚款总额超过3.4亿越南盾。
据此,2月8日,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通过热线和局长Zalo接收了民众关于客车疑似超载的举报。
该单位已指示巡逻力量拦截检查车牌号为61H-182.XX的客车,该车由司机N.D.D.(43岁,居住在义安省)驾驶,途经广治省南部的1号国道。
经检查,职能部门发现该车载有53人,而规定仅允许载客25人,超出安全技术检验和环境保护证书允许数量的28人。
此外,该车还固定路线运输乘客,但未获得运输许可。
工作组已对司机超载和固定路线运输无许可的违规行为立案处理。司机总计被罚款4350万越南盾,并扣除12分驾驶执照积分。
车辆所有者为T.P.运输服务合作社分支机构,因将车辆交给员工实施违规行为,被罚款1.53亿越南盾。客车被吊销营运标志2个月。
此前一天,同样通过交警局热线,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检查发现车牌号为51B-192.XX的客车超载19人。
司机为杜清S.(57岁,居住在林同省),因行政违规被立案处理,罚款2850万越南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积分。
车辆所有者为T.D.旅游合作社(地址在胡志明市),因让员工驾驶车辆实施违规行为,被罚款1.14亿越南盾,同时车辆营运标志被吊销2个月。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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