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名保安在高科技园区擅自收取道路费案件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名保安在高科技园区擅自收取道路费案件

该团伙以阮江山(49岁,高科技园区保安队队长)、胡进达(43岁)、阮青白虎(40岁,同为副队长)为首,连同9名同伙建立了一条收钱网络,对大量重型卡车进入禁行路段视而不见,以获取超过10亿越南盾的利润。

根据起诉书,此案源于2023年6月媒体的报道,当时尽管有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的禁行标志,但许多超过3.5吨的卡车公然进出高科技园区(原守德市)。

调查确定,从2020年初到2023年5月,一个“封闭流程”的违规协助就在这里的保安队伍内部形成。

具体来说,阮江山(队长)被确认为出面与一些运输企业联系,为卡车在禁行时段进出主要大门(D1、D2)并在内部路段通行创造条件。

作为交换,这些企业必须每月支付费用,金额取决于车辆数量,并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为了顺利运作,江山与包括胡进达、阮青白虎在内的副队长以及其他组长、副组长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一致。“已买路”的车辆名单被发送到保安队的共同Zalo群组,以便值班成员知晓并在这些车辆通过时不进行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阮江山从运输企业总共收到了超过15.6亿越南盾。其中,江山个人保留了约4亿越南盾,其余部分分配给队领导、各组长和副组长,金额从几千万到几亿越南盾不等。

其他保安人员平均分配到10万至30万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江山分配的钱外,许多被告作为组长、副组长还通过“零散”方式从其他个人、运输企业额外收钱,允许车辆在禁行时段进入,例如嫌疑人陈发永青(组长)自行额外收取了超过4.26亿越南盾。

(编译:Ivy;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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