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表示,已对车牌号为胡志明市的客车司机和车主建立行政违规记录,因超载行为,总计处以1.965亿越南盾的罚款。

此前,民众向交警局电话反映,在1号国道上行驶的客车在广治省境内超载。交警局局长已指示省公安厅交警处进行核实。
交警拦停并检查了由一名44岁男性司机驾驶的客车,司机居住在义安省万安乡。经清点,车上有53名乘客,而许可证允许最多载客25人。该车超载28人,同时在没有运输命令的情况下,按固定路线运输乘客。

工作组建立行政违规记录,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对司机处以4350万越南盾罚款,因超载和在没有运输命令的情况下按固定路线运输乘客。司机被扣除12分驾驶执照分数。
车辆所有者为T.P运输服务合作社分公司,被罚款1.53亿越南盾,同时被吊销标志1至3个月,因将车辆交给员工实施违规行为,并未向司机提供运输命令。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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