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谅山省公安表示,职能部门已发现并处理黄文林(27岁,居住于东京坊)的行为,涉及在未获得治安秩序条件合格证书的情况下,经营需要治安秩序条件的投资经营行业。
据公安部门称,林某了解到每逢节日期间住宿需求激增,便提前数月联系租下三清坊一家酒店的全部38间客房。
具体而言,2025年11月17日,林某与一些人预订了2026年3月14日(即农历正月二十六日)整晚的酒店客房,总金额为8400万越南盾。
随后,该小组在Facebook、Zalo、TikTok和旅游群组上发布广告,以比标价高出4-5倍的价格寻找租客转租。
为避免被职能部门发现,交易在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后直接进行。

据谅山省公安称,林某供认自己并非住宿场所的所有者或员工,也没有治安秩序条件合格证书,但仍从事客房转租业务。
林某也没有稳定职业,但了解每年规律,即前往奇穷-佐府节日的游客众多,而当地住宿客房和酒店有限,无法满足需求。
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林某在未按规定获得证书的情况下经营需要治安秩序条件的行业的行为,制作了行政处罚记录,依据第282/2025/NĐ-CP号法令。
对于此违规行为,个人可能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谅山省公安正在继续核实和扩大调查,以处理相关人士。
通过此事,谅山省公安建议民众、游客和住宿经营场所所有者绝对不得利用节日、政治-文化-社会聚集活动,异常提价,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当地旅游形象。
住宿经营场所需警惕利用节日手段,囤积客房和酒店后进行广告和转租,“异常推高价格”,违反法律。谅山省公安将指导业务单位加强检查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如发现可疑情况,各场所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节日组委会、文化体育与旅游厅报告(热线电话0829.596.866、0945.999.619)。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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