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公安介入调查降低地基取土致民房悬空事件

同奈省公安介入调查降低地基取土致民房悬空事件

关于降低地基导致民房悬空事件,3月13日,同奈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消息称,同奈省公安经济警察科已要求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投资方)提供DT.753路升级扩建项目经过新利乡路段的全部施工档案,以查明在资源矿产领域违规迹象。

同奈省省委常委会、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也已指示相关单位查明情况,并暂时将居民搬迁至临时住所。

同奈省建设厅:投资方自行调整标段设计

就该事件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时,建设厅表示,DT.753路项目已于2023年底获平福省人民委员会(现为同奈省)批准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设计后的施工图设计档案由建设厅(原平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

2024年11月,投资方已组织项目4个标段(包括XL01、XL02、XL03和XL04)的工程开工。

然而在执行XL04标段(降低地基致民房悬空路段——记者注)时,投资方已“自行组织审核、批准基础设计后的施工图设计调整”。

具体而言,调整从km9+600至km13+000路段的纵断面(局部调整纵断面,相比批准纵断面约1-8米),以改造部分竖曲线,满足三级平原道路几何要素要求,时速80公里。

“因此,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实施结果负责”,建设厅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同奈省公安介入调查降低地基取土致民房悬空事件

对于投资方“自行组织审核、批准”的XL04标段挖方量部分,建设厅建议同奈省人民委员会:“责成投资方详细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挖方量的编制结果及利用方案,其中明确数量、利用目的或处理方式,确保符合土地、环境和建设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就报告及已实施结果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法律规定全面负责”。

违规迹象

媒体报道降低地基事件后,新利乡人民委员会也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称,项目投资方仅移交了征地边界桩。

特别是服务于征地工作的地籍测量档案尚未移交,因此乡政府尚无法律依据发布征地通知,按照《土地法》规定实施征地。

新利乡人民委员会确认存在项目范围外的挖方量,因此已对2块土地组织制作土地领域行政违规记录。

同奈省公安介入调查降低地基取土致民房悬空事件

回答《青年在线》时,同奈省农业与环境厅表示,DT.753路升级扩建项目正在实施第一阶段(从索棉十字路口,同帅市至平富-平阳路段)。

上述项目已获平福省(旧)人民议会通过。

农业与环境厅代表确认:“经核查,至今农业与环境厅(原平福省资源与环境厅)尚未接收、处理上述项目相关环境手续档案”。

据农业与环境厅称,项目环境手续档案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许可证和乡级环境登记。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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