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安江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表示,该单位已向犯罪嫌疑人阮文开(59岁,居住在安江省乌林乡)送达关于“强奸16岁以下人员”罪行的案件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起诉决定和拘留令。
据调查机关信息,3月2日约12时30分,阮文开是安江省乌林乡一所小学的保安人员,当时正在该小学设备保卫室时,看到学生N.S.L.(13岁)站在窗外。
此时,开想与L.发生性关系,于是诱骗L.并用甜言蜜语,然后给了L.10万越南盾。
随后,开将L.带到学校卫生间区域实施性行为。
当天20时30分,L.的母亲得知此事后前往乌林乡公安举报开。
在公安机关,阮文开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同时供认此前以类似手段,已在学校卫生间区域对L.实施了3次性侵犯行为。
目前,安江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正在继续依法调查处理此案。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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