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岘港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办公室表示,已对阮文海(45岁,居住在岘港市维川县)立案侦查,并实施临时拘留令,以调查其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的行为。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前,L.C.N.先生(居住在胡志明市)的家庭与阮文海家庭曾共同居住在岘港市维川县和南村,因此双方相识并长期保持亲密关系。
2023年,N.先生回乡探亲时,双方商议共同出资购买一块土地及相连的房屋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双方同意购买位于广南省(旧)维川县维成乡的一块农村住宅用地,面积为131.9平方米。
由于相互信任,双方约定由阮文海在房地产文件上登记为所有权人。
然而一段时间后,因需要资金偿还个人债务,阮文海擅自将上述土地转让给他人,获得超过14亿越南盾的款项,并未通知N.先生。
收到款项后,海侵占全部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给共同出资人造成严重损失。
目前,岘港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办公室正在继续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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