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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颁布土地收回时的补偿与安置规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规定了4个级别的临时居住支持(每户每月最高从1500万越南盾到2400万越南盾)。 最低安置份额支持 据此,对于被收回居住用地且必须搬迁、并通过分配安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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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保持权限,2026年1月31日前土地手续处理程序不变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明盛代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签署决定,授权在2026年1月31日(第49/2026号法令生效日期)前正在处理土地手续的机构和有权人员,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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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国家治理能力是战略资产,决定战略自主
近期,在实施机构精简和优化过程中,国家行政学院并入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并正式更名为行政与公共治理学院。 总理表示,这不仅仅是更名、更换主管部门、调整组织模式或重组机构,更体现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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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公共事业单位获准出租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分级决定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第02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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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事业单位获准出租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决定权分级的第02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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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公共事业单位获准租赁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在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决策权分级的第02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构、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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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公共事业单位获准出租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分级决定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第02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构、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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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德主席:胡志明市将大力向乡级分权,但需按路线图进行,确保能力匹配
12月15日,胡志明市党委执行委员会(任期2025-2030年)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讨论多项重要内容。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主持会议。 在开幕后,会议分成多个小组进行讨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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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介绍两个虚拟助理系统支持政府服务人民
在开场发言中,常务副总理阮和平表示,公布28项法令是继续完善国家机构组织体制的重要里程碑,确保管理和执行的统一和效率,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灵活性。 公布28项法令将为从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