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今天上午国会将表决通过《干部、公务员法》(修订案)。
此前,内政部长范氏青茶已签署政府报告,提交国会接受并解释代表们对法案的讨论意见。
有意见建议审查和完善规定,以确保干部、公务员的权益和动力,其中包括公平的工资、奖金政策,并与绩效和工作条件挂钩。
政府明确表示,提交国会征求意见的法案已补充了干部、公务员根据所担任职位的工作结果和产品享受其他收入的权利,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根据这一规定,政府将指导职能部门研究,针对每项工作规定支出标准(除工资支出外),以确保干部、公务员的收入与工作结果、效率和生产力挂钩。
从而激励干部、公务员在确保收入与劳动价值相称的基础上提高工作质量,“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逐步解决收入平均化的问题。
具体而言,关于干部、公务员在工资、奖金及与工资相关的制度方面的权利,修订法案规定,根据所担任职位的工作结果和产品享受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干部、公务员按规定享受加班费、夜班工资、出差费及其他制度。
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或从事繁重、有害、危险职业和工作的干部、公务员,按规定享受津贴和优惠政策。
有意见建议增加干部、公务员年度休假天数,并可在整个工作期间累计休假天数。有意见对未休假天数支付相当于工资的额外款项的规定表示担忧。
政府表示,关于干部、公务员年度休假天数的安排,需基于《劳动法》的规定,以确保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普遍性和和谐性。
未休假天数支付相当于工资的额外款项的内容,按现行法律规定,以确保干部、公务员因任务要求无法安排休假或未使用完年度休假天数的权利。
《干部、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规定,干部、公务员按规定享受年度休假、节假日、春节、个人事务假、无薪假。
因任务要求,干部、公务员未使用或未使用完年度休假天数的,除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未休假天数的工资的额外款项。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