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森决心打击强迫消费和短斤少两行为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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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山森市人民委员会发布文件,整顿和处理在该市发生的强迫高价、强迫消费、短斤少两、销售来源不明商品等行为。此前,一名在海滩上卖海鲜的妇女对多名游客短斤少两(《青年报》已报道)。

山森市政府承认,该市目前仍存在住宿设施对游客强迫高价、强迫消费、强迫住宿的情况;在码头区域(禁止销售海鲜和流动摊贩的区域)发生的称重不准确、短斤少两、销售来源不明、质量低劣商品的情况。

此外,一些海鲜经销商没有严格执行价格公示,按公示价格销售;一些市场的环境卫生未得到保障。

上述实际情况已引起游客的不满,并对山森的旅游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

因此,山森市人民委员会要求相关单位和长山、北山、中山、广居等区政府采取措施,确保海鲜销售店铺公示并按正确价格销售海鲜;严禁住宿设施强迫消费、强迫住宿…如有违规,将在城市的广播系统中公开其名称和地址。

同时,建议第二市场管理队(隶属于清化省市场管理局)紧急参与组建跨部门检查队,组织高峰行动,以消除上述违规行为,避免影响山森的旅游形象。

此前,据《青年报》报道,40岁的N.T.G女士(居住在广居区成胜街)承认,6月20日在海滩上(属于广居区)向多名游客自发销售新鲜海鲜。然而,G女士使用了短斤少两的秤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总额确定为24万越南盾。

根据法律规定,广居区人民委员会已制作行政违法记录,并对N.T.G女士处以375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上述事件后,社交媒体平台上继续出现反映山森市海滩上购买海鲜时短斤少两情况的视频片段。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nhn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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