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侵占保禄防护林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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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侵占保禄防护林的建筑

6月26日,大华县人民委员会(林同省)已对L.C.T先生(27岁,居住于胡志明市第三区)因在保禄山口地区的大马里公社侵占防护林土地的行为,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职能部门的认定,T先生擅自在大华县南华防护林管理局管理的超过740平方米的防护林土地上建造了由铁架、混凝土柱、铁皮墙、铁皮屋顶和砖墙构成的建筑。

大华县人民委员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万越南盾,强制T先生归还180万越南盾的非法利益,并要求在30天内恢复土地的原状。

大华县人民委员会已要求大马里镇人民委员会协调各部门完成文件和手续处理。同时要求南华防护林管理局和大马里镇人民委员会明确多年来管理松懈的责任。

如《青年在线》此前报道,该建筑在保禄山口国道20段“偷偷”建造了很长时间。建筑结构坚固,包括混凝土基础、大柱子、砖墙、铁皮屋顶等,全部面积均位于防护林内。

自1990年以来,该位置有L.T.T先生(居住于保禄市)的临时房屋。从2013年到2019年多次非法扩建后,地方政府已记录违法行为但未彻底处理,导致再次违法。

强制拆除侵占保禄防护林的建筑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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