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苏林:团结的力量

woo
By woo
35 Min Read

总书记苏林:团结的力量

团结精神的力量不仅是人类千年生活实践总结的教训,也是人类社会伟大成就的源泉。

这在近一个世纪的越南革命历史中尤为正确。在当前阶段,当全国正在实施政治体系组织精简政策;合并行政单位,“重新安排江山”,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组织空间时,团结精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被大力发扬。

凭借党的战略视野和领导能力,我们坚决保持和发扬民族团结的力量,将其视为“血脉”,是贯穿始终的“红线”,确保党和国家的一切路线、政策得到彻底、一致、有效的实施,最好地满足人民的正当愿望。

团结——所有时代的真理

从人类黎明时期,社区和团结精神就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的祖先在谚语中总结:“一棵树不成林,三棵树聚成山”。集体的力量总是大于个体力量的总和;“一捆筷子”总是比“一双筷子”更稳固。

当人们知道团结、齐心协力时,按指数级增长的力量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和危险。

世界各民族的历史表明,一个紧密团结的社区有足够的力量战胜自然灾害和敌人,而分裂只会导致衰亡。

正因为如此,“团结就是力量”的信息成为普遍真理,在数千年的社会制度中流传。

在越南建国和卫国的历史中,团结精神更加明显,并成为宝贵的传统。

从文郎、瓯雒时期到丁、黎、李、陈朝代至今,民族团结的力量一直被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山河稳固,开拓也因团结的力量而实现。

阮廌曾总结:“推船是民,翻船也是民”,“船翻了,才信民如水”,“将士一心如父子/和河水杯酒甜美”。这一历史教训深深烙印在祖先的思想中:“易百次无民也忍,难万次民谋也成”。当民心一致,上下同心时,任何外来势力都无法征服我们的民族。

特别是,自从有共产党领导以来,民族团结的传统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胡志明主席是民族“以民为本”精神的杰出继承者,同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建立了工农知识分子联盟和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

他肯定:“团结是我们的力量。紧密团结,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发展一切有利条件,完成人民交给我们的所有任务”。

越南革命历史证明了这一教导:当我国人民团结如一人时,我国独立、自由;反之,当我国人民不团结时,就会受到侵略。从1945年八月革命到1954年奠边府胜利,再到1975年春季大捷至今,所有这些辉煌的里程碑都是民族团结力量的结晶——从深厚的爱国情感到“宁愿牺牲一切也不愿失去国家,不愿做奴隶”的意志。

正是人民的力量,数百万爱国越南人的同心协力,创造了击败二十世纪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的奇迹。我们今天拥有的基业、潜力、地位和国际声誉,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团结的力量积累而成的。

总书记苏林:团结的力量

反之,历史上也不乏因不团结而导致失败的痛苦教训。我国人民在十九世纪末的反殖民斗争中失败,深层次原因是全国未能团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许多英勇起义最终因当时力量和领导人之间缺乏协调和同心而被镇压。

“分裂则死”的教训历历在目:仅一次内部矛盾、分裂就足以削弱共同力量,为敌人“分而治之”创造缝隙。世界上一些政党和政权的垮台也表明:当党和社会的团结被破坏,当集团利益或地方思想压倒共同目标时,失败是难以避免的。

相反,紧密团结正是“无敌力量”,创造无与伦比的力量,帮助我们克服一切困难,赢得光荣的胜利。

从历史成败中可以得出真理:团结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决定革命的成败。依靠团结,我们化危为安,化解敌人的一切“分裂、破坏”阴谋。

反之,即使是局部的不团结也会削弱力量,甚至消解革命成果。因此,建设和维护团结始终是所有真正革命组织的首要关注点。

团结是党的贯穿战略

自成立以来,越南共产党就坚持民族团结的路线,认为这既是目标也是决定革命事业胜利的力量源泉。

党始终确定保持内部团结是党的建设中的生死原则。在整个革命进程中,我们党颁布了许多决议、指示,旨在巩固和发挥团结的力量。

早在1943年,党就提出了越南文化纲领,其中包含三大运动原则,包括“大众化”——即一切工作必须为了大众利益,广泛吸引群众参与。

1969年2月3日,胡志明主席在《提高革命道德,清除个人主义》一文中警告,派系主义、地方主义是团结的敌人,必须坚决清除。

在临终前,胡志明主席在遗嘱(1969年)中恳切嘱咐我们党必须保持团结统一,如同保护自己的瞳孔。遵循这一教导,党确定保持内部团结是生死原则,是党的建设中的首要要求。一个民族的力量正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团结、统一。

我们党已经颁布了关于发挥民族团结力量的专门决议。九届七中全会第23-NQ/TW号决议(2003年)首次提出“发挥民族团结力量,为了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任务。

20年后,到十三届八中全会(2023年),党继续颁布第43-NQ/TW号决议(2023年),关于加强新阶段的传统和民族团结力量。

第43号决议再次肯定:民族团结是宝贵的传统,是党的贯穿战略路线;是巨大的力量源泉,是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一切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决议还指出,党内的团结正是建设政治体系和全社会团结的核心:首先党内,从中央到基层,必须真正统一意志和行动;每位干部、党员将共同利益置于首位,严格遵守纪律,阻止一切派系、“集团利益”损害团结的表现。

改革的必然要求

我国正在坚决实施我们党自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提出的改革主张,大力改革政治体系的组织结构;重新安排各级行政单位,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目标是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治理国家的效力和效率,同时更加强力地实施地方分权。这一模式不仅削减不必要的中介层级,更重要的是为可持续发展重新组织空间,使政府更贴近人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中央也明确划分权限,赋予地方政府更多主动权,使每个地方都能根据实际灵活、创新、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坚决、同步地参与,双重目标:既精简机构,又提高管理效力,更好地服务人民,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然而,精简政治体系组织结构;重新安排行政单位也影响了一部分干部、党员、公务员...这要求公正、共识和很高的政治决心,特别是个人利益的牺牲。

如果缺乏从上到下的团结统一,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障碍和不足。

因此,政治体系内的团结正是这一改革成功的关键。需要中央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困难;干部、公务员和人民的同心协力将为有效实施新模式奠定稳定基础。

在政治体系机构中,“上下同心,纵横贯通”的要求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

在安排、重组机构的过程中,缺乏团结可能引发许多挑战和分裂风险。首先是干部队伍的担忧,因为合并后,一些人将失去职位或需要转换工作。

如果没有为因系统重组而受影响的干部制定明确合理的政策,很容易产生消极心理,“面合心不合”的状态,导致内部不团结。

此外,地方主义心理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有对家乡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的特殊感情和自豪感。

当合并地方时,关于新名称、总部位置或人事分配的疑虑容易产生比较心理,阻碍合并过程。

此外,行政单位之间文化、习俗和发展水平的差异也提出了巨大挑战。山区省份与平原省份,或“富裕”省份与“贫穷”省份的合并,要求领导团队真正公正和有远见,以确保资源平衡和发展利益和谐。

资源分配不公很容易导致地区不平等,破坏共同团结。

与此同时,敌对势力随时准备利用这些困难散布虚假信息,分裂党、政府与人民。如果干部、党员和人民缺乏警惕,就会陷入这些破坏阴谋,严重影响机构安排和国家稳定、发展的目标。

总之,缺乏团结、共识将使机构运作偏离方向或抑制效率。

因此,维护团结是最重要的任务——是其他一切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为了在新的发展空间中维护和巩固团结,需要同步实施以下重要解决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和指导的统一。在政治体系机构安排阶段,从中央到地方的集中领导作用必须得到保持和高度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确保中央决议、结论、指示、指南的统一实施,避免地方主义、擅自违反共同规定。

同时,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团体在集合、动员人民、创造广泛共识中的作用。一切主张、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时都必须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紧密联系党与人民的关系,使人民理解、信任、同意并积极支持。

总书记苏林:团结的力量

二是提高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率责任。每位干部、党员必须真正成为维护内部团结的榜样,始终将共同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合并后的人事安排必须公开、透明、公平、符合标准,坚决与派系、“集团利益”或地方主义思想作斗争。

与此同时,行政纪律需要大力加强,以防止和及时纠正过渡期间的消极、停滞表现。

特别是要经常表扬、奖励为大局牺牲个人利益的个人、集体,为整个系统中的团结、共同利益创造动力和传播精神。

三是继续完善政策、法律,以确保利益和谐和社会公平,有助于在重组过程中巩固团结。

需要继续制定、颁布和实施合理、切实的政策,支持直接受合并过程影响的地方和干部,从财政支持、津贴、鼓励、奖励...到社会保障工作,为新合并的地方投资基础设施。

此外,需要及时审查、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其一致性、清晰性和易于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障碍。

必须加强监督、检查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以维护国家纪律,在人民中建立广泛的信任和共识。

四是加强思想工作,广泛宣传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关于精简机构的意义、利益,帮助大家明白这是正确、必要的主张,有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从而同心、自觉实施。

宣传工作需要有效结合民族团结历史、传统教育与具体主张的清晰解释,透明化与合并相关的人事、财务问题的信息。

同时必须主动斗争、反驳敌对势力的错误言论,及时阻止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谣言。

特别是需要加强领导与人民之间的直接对话,帮助消除疑虑、怀疑,在社会中牢固建立信任和团结。

五是大力发挥每个党组织和党员的“党性”和政治勇气。每位干部、党员必须坚定地将国家、党的共同利益置于首位,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

内部的不同意见需要民主、坦率和建设性地讨论;一旦达成一致,就必须团结、认真实施,绝对不允许出现派系、地方主义,导致内部团结破裂。

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是团结的中心,是解决和谐矛盾、同时高度警惕并坚决斗争使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阴谋失败的模范。

只有当思想行动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统一时,全党全民的团结才能真正稳固,创造力量完成机构安排任务,使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团结曾经、正在并将永远是越南革命的无敌力量。在当前充满挑战的机构安排转型阶段,这一精神更需要被深刻领会和高度发挥。

历史赋予我们极其重要的任务是构建一个精简、高效、有效的机构,满足国家在新时期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没有比政治体系的同心一致和全民的支持更“武器”更有利和有效的了。正如胡志明主席所总结:“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

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凭借集体勇气和智慧以及稳固的民族团结传统,政治体系组织精简;行政单位重新安排和两级地方政府运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成果,为按照党的十三大决议提出的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创造条件。

团结的力量将再次帮助我们克服一切障碍,化挑战为机遇,使国家稳健进入繁荣、昌盛、融入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为了人民的温饱、幸福生活。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