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通知,新胡志明市将有42个土地登记办公室。包括位于12 Phan Đăng Lưu(嘉定区)的3个区域土地登记办公室,省行政中心大楼(Lê Lợi路,平阳区)和55号国道1939号(隆田乡)。
区域土地登记办公室负责为项目购房者颁发证书;处理组织的变动档案;为定居国外的越南人首次颁发证书。
有39个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负责接收和处理个人、居民社区、家庭的变动档案;定居国外的越南人,除属于区域土地登记办公室权限的情况外。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