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包含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支持贷款解决就业问题的报告草案中,针对的是即将被安排、精简行政机构的劳动群体。
具体来说,贷款资金将从城市预算中提取,并通过胡志明市社会政策银行分行委托实施。借款人将通过居住地的区、乡人民委员会确认贷款需求及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以信用形式进行审查。
每人最多可贷款300万越南盾,贷款期限最长10年。胡志明市提议适用由总理规定的相当于贫困家庭贷款的利率(目前为每年6.6%)。然而,在前5年,预算将支持100%的利率。此后如果延迟还款,利率将被计算为贷款利率的130%。
城市计算,300万越南盾的贷款额度适合投资和运营小型商业模式,如开设咖啡早餐店、杂货店、技能培训机构、特产店等。
初期,城市预计约有1,600人将有贷款需求,相当于非专职乡级离职人员中需要解决就业问题的群体的30%。总所需资金约为510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认为,由于贷款资金可以循环和回收,该政策不会给预算带来过大压力。同时,贷款支持为劳动者创造了稳定的心理状态,鼓励创业精神,降低失业率,是完善机构精简后政策的一部分。
此前,城市已对4,819名受精简影响的干部、公务员、职员进行了调查。其中,有231人(近5%)有贷款需求以自营生意、生产,以稳定生活。
除了贷款政策外,离职的干部、公务员、职员还可根据关于精简编制的第178/2021号法令和关于提前退休的第67/2020号法令享受支持。
特别是对于非专职乡级人员,当按照两级行政机构安排离职时,将享受两项:根据第154/2020号法令的补贴和胡志明市在第50号决议中的特别支持政策。具体来说,离职人员将获得相当于当前享受的3个月津贴的求职补贴,以及根据社会保险缴纳时间计算的离职补贴,每年1.5个月的津贴。
例如,一名非专职乡级干部,担任乡祖国阵线副主席,具有大学学历和10年工作经验,当前享受超过540万越南盾的津贴。离职时,此人将获得超过1,600万越南盾的求职补贴和约8,200万越南盾的离职补贴,总计近1亿越南盾。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