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以437/441票,国会通过了关于投资胡志明市四环路建设项目的决议。
根据报告,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总长207.26公里,经过胡志明市、巴地-头顿、同奈、平阳和隆安。
行政边界重新调整后,巴地-头顿和平阳两个地方并入扩大的胡志明市。隆安现在是新西宁省。
其中经过平阳的近48公里路段已经通过投资提案并正在单独实施。其余约159公里将继续建设,包括超过38公里经过胡志明市,46公里经过同奈和近75公里经过新西宁。
项目第一阶段的投资总额约为超过120万亿越南盾,采用公私合作(PPP)形式,结合BOT合同和预算资金。其中,国家预计贡献近70万亿越南盾(包括中央和地方预算),其余由投资者筹集。
道路设计初期为4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路面宽25.5米;长期将扩建为8车道,路基达到74.5米。
项目将需要约1420公顷土地,影响超过5800户家庭。准备阶段从现在到2025年底进行,预计从2026年开始建设,2029年前完成。
为了实施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国会允许项目采用特殊机制和政策。
据此,对于已被许可、正在运营、仍在开采期限内或已过期但仍有储量但未完成关闭手续的普通建筑材料矿产,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调整开采储量,延长开采期限,根据项目需求提高产能,而无需执行省级规划调整手续。
同时,无需编制调整矿产开采投资项目以执行投资提案决定或批准程序;无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查、批准程序,颁发环境许可证和注册环境,但必须确保开采中的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另一方面,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将这些矿产调整、补充到省级规划中的地质矿产管理方案中,而无需执行省级规划调整手续。
使用项目储备资金组织在矿产区域进行土地收回、补偿、支持、重新安置,在根据项目要求和其他内容对储量、质量进行调查、评估后,为服务于项目的组织、个人开采矿产颁发矿产许可证;管理、监督执行过程和管理项目完成后。
对于采用公共投资形式的子项目:审查、程序、权限审查和投资决定执行类似于A组项目。
对于采用公私合作方式的子项目,省级人民委员会被授权作为有权组织审查和决定投资的机构。
在国会不开会期间,国会授权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决定调整项目投资提案。
允许对服务于项目的咨询、非咨询、规划调整咨询、重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包采用指定招标形式。指定招标的程序、手续按照招标法规定执行。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