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前副院长因腐败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建议对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前副院长因腐败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3月5日,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发布关于考虑执行纪律处分并建议对党员因在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活动中违反腐败、消极行为进行纪律处分的通知。

根据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的结论,陈仁旺先生——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前副院长——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关于防止诉讼活动中腐败、消极行为的规定。

旺先生同时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事项的规定和树立榜样的责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降低了个人的声誉并对党组织、机关、单位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

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已建议有权限的机关考虑对陈仁旺先生执行纪律处分。

此前,旺先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决定立案,立案调查受贿行为。

同样在这次会议上,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确定蔡氏红云女士——法官、顺化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副庭长——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关于防止诉讼活动中腐败、消极工作的规定。

云女士也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事项的规定和树立榜样的责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损害了自身的声誉并对党组织、机关、单位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

鉴于违规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蔡氏红云女士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已决定对蔡氏红云女士——法官、顺化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副庭长——立案调查“受贿”罪。

根据初步信息,此前2025年8月21日,顺化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赌博”和“组织赌博”案件中的7名被告。

被提审的被告包括阮黎德(32岁)、武玄灵芳(30岁)、黎维诗(49岁,澳大利亚国籍,别名黎氏维)、黎文居(47岁)、黎氏金贤(39岁)、阮潘美玄(29岁)和黄造,均居住在顺化市。

审理此案时,蔡氏红云女士被分配担任法官、庭审主审。云女士被确定在此案中受贿并被发现。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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