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了科技活动领域内部行政审批流程,共涉及四项流程,均属市科学技术厅管理职能范围。该决定于2026年10月16日生效。

根据决定,流程清单及详细内容公布在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门户网站的“内部审批流程”栏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市数字化转型中心在市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上配置已由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的电子流程。

市科学技术厅需持续跟踪,在行政审批相关规定新颁、替换、修改补充或废止时,及时提出调整内部流程的建议。承办行政审批的机构和单位在受理、办理个人和组织手续时,须遵守已批准的内部流程,不得在法律之外自行增设手续或材料,并须定期核查、更新新批准、修改、补充、替换或废止的内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