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因伪造材料为12名熟人缴纳社会保险,骗取生育津贴等款项共计4.0967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1.6万元),于9月17日被河内市第六区域人民法院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涉案人员Đặng Đình Tụ在庭审中如实供述,并动员受益人退还了所获款项。
调查显示,这12人并未在该公司工作,但Tụ为他们制作了虚假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单和个人所得税决算表。2024年5月,税务部门与社保机构核对数据时发现,该公司女性员工数量突然增加,且社保缴费工资异常。骗取的款项包括生育津贴3.9494亿越南盾和产后恢复津贴1473万越南盾。法院还判决没收Tụ向劳动者收取的社保费。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宁平省。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Nguyễn Thị N.每月向Nguyễn Thanh H.支付160万越南盾,通过H.担任经理的公司挂靠缴纳社保,但N.并未实际工作。H.指使他人制作虚假劳动合同、工资表和生育档案,帮助N.从社保基金骗取3360万越南盾生育津贴。1月19日,宁平省第五区域人民法院判处N.12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判处H.6000万越南盾罚金,罪名均为“社会保险欺诈”。法院同时要求N.退还违规领取的生育津贴,H.退还已收取的1440万越南盾社保费。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副经理Trần Dũng Hà表示,社保欺诈形式多样,包括为无劳动关系人员挂靠缴纳社保、不缴或逃缴社保、使用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津贴、仅缴足最低时限以获取生育津贴等。他指出,此类行为主要发生在小型和私营企业,依据2015年刑法第214条,社会保险欺诈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社保机构发现违规迹象后会将案卷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社保机构建议企业严格管理数字签名和内部权限,在提交社保材料前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手机进行OTP验证,并突击检查新增参保人员名单,特别是缴费工资异常高或缴满6个月后立即休产假的人员。劳动者应避免挂靠缴纳社保,可通过VssID应用定期核查缴费记录,防止个人信息被用于虚列“幽灵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