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正在就鼓励学生和教师赴海外学习、研究、讲学及学术交流政策的第二版法令草案征求意见。与第一版草案相比,第二版不再提议出国教师享受全额工资和津贴,改为提供往返机票、护照和签证费用、机场接送、医疗保险及按月生活费等支持。

根据第二版草案,教师赴海外讲学和学术交流可获得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护照费、签证费以及从机场到培训或居住地之间的交通费用支持,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和按月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越南公民根据政府奖学金项目出国学习的最高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再保留第一版中教师出国学习研究期间享受100%工资和津贴的提议。

胡志明市科技大学副校长黎廷良博士表示,第二版草案中的支持政策具有切实意义,体现了国家对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关心。但他指出,生活费水平需视各国实际条件而定,尤其是在生活成本较高的教育和研究中心,政策应建立与各地相适应的生活费确定机制。他还认为,取消全额工资需从财务管理和队伍建设两个角度权衡,并应明确教师出国期间越南社会保险权益的保障机制。

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信息技术大学副校长武德龙副教授认为,草案中的支持是积极信号,教师将减少“启动”费用负担。对于取消全额工资,他指出教师长期缺席时学校仍需安排替代人员,若同时支付全额工资,财政压力很大,尤其是对自主办学的院校。但他也提醒,国内收入是教师家庭的重要支撑,完全失去收入可能使年轻教师不愿出国进修,因此保留现行工资并确保社保、工龄和调薪不受影响是合理方案。

大叻大学副校长陈友维博士认为,草案支持水平基本满足教师在国外的生活需求。他建议可允许教师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享受工资,例如60%或70%,同时不削减福利和节日补贴。他还表示,大叻大学十多年前已实施提升教师能力的政策,对于出国学术交流和讲学这一新问题,学校将研究出台适当的鼓励政策。

草案第11条第2款鼓励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使用合法收入为适用对象提供额外支持。多位校领导认为这一方向符合大学自主精神,但各校执行能力不均,国家仍需发挥主要支持作用。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信息技术大学已制定2026至2030年支持教师出国学习和研究的方案,包括签证费最多300万越南盾、往返机票每趟不超过1000万越南盾、食宿和交通每趟不超过1100万越南盾,并优先支持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半导体芯片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