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正在就鼓勵學生和教師赴海外學習、研究、講學及學術交流政策的第二版法令草案徵求意見。與第一版草案相比,第二版不再提議出國教師享受全額工資和津貼,改為提供往返機票、護照和簽證費用、機場接送、醫療保險及按月生活費等支持。

根據第二版草案,教師赴海外講學和學術交流可獲得一張經濟艙往返機票、護照費、簽證費以及從機場到培訓或居住地之間的交通費用支持,同時享受醫療保險和按月發放的生活費,標準為越南公民根據政府獎學金項目出國學習的最高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再保留第一版中教師出國學習研究期間享受100%工資和津貼的提議。

胡志明市科技大學副校長黎廷良博士表示,第二版草案中的支持政策具有切實意義,體現了國家對建設高質量教師隊伍的關心。但他指出,生活費水平需視各國實際條件而定,尤其是在生活成本較高的教育和研究中心,政策應建立與各地相適應的生活費確定機制。他還認為,取消全額工資需從財務管理和隊伍建設兩個角度權衡,並應明確教師出國期間越南社會保險權益的保障機制。

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信息技術大學副校長武德龍副教授認為,草案中的支持是積極信號,教師將減少“啟動”費用負擔。對於取消全額工資,他指出教師長期缺席時學校仍需安排替代人員,若同時支付全額工資,財政壓力很大,尤其是對自主辦學的院校。但他也提醒,國內收入是教師家庭的重要支撐,完全失去收入可能使年輕教師不願出國進修,因此保留現行工資並確保社保、工齡和調薪不受影響是合理方案。

大叻大學副校長陳友維博士認為,草案支持水平基本滿足教師在國外的生活需求。他建議可允許教師按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享受工資,例如60%或70%,同時不削減福利和節日補貼。他還表示,大叻大學十多年前已實施提升教師能力的政策,對於出國學術交流和講學這一新問題,學校將研究出臺適當的鼓勵政策。

草案第11條第2款鼓勵高校和職業教育機構使用合法收入為適用對象提供額外支持。多位校領導認為這一方向符合大學自主精神,但各校執行能力不均,國家仍需發揮主要支持作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信息技術大學已制定2026至2030年支持教師出國學習和研究的方案,包括簽證費最多300萬越南盾、往返機票每趟不超過1000萬越南盾、食宿和交通每趟不超過1100萬越南盾,並優先支持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半導體芯片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