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68号决议出台逾一年,政府与国会通过修改法律、制定私营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等方式推动政策落地,并推出支持企业获取资源、创新、绿色转型和培训企业家的项目。但企业界反映,政策执行速度和部门协调仍跟不上主张层面的变化。
DACE公司经理陈文孝表示,决议带来的最大变化是思维和看待私营经济的方式,私营企业被视为创造就业、创新和直接贡献经济竞争力的力量。他说,地方层面在投资主张和行政手续上开始与企业同行,关系从管理转向共同解决问题。但他认为,现在说企业大部分困难已解决仍为时过早,瓶颈已不在主张,而在执行速度和同步性。
陈文孝举例说,一家农业企业想投资深加工,须同时解决土地、建设、环境、原料区、信贷、科研、国际认证和出口市场等问题;若每项分属不同机构、企业须自行逐个对接,项目时间会拉长、效率降低并错失商机。他还希望基于现金流、价值链、绿色转型、技术革新和出口的信贷机制能在商业银行和地方层面更快、更明确地落实。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专职委员范德孝认为,管理思维已从“鼓励企业发展”转向“建设足够安全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安心长期发展。但他指出,当前最大瓶颈是经济资源尚未顺畅有效运行,卡在制度和执行环节;许多中小企业反映资金成本高、信贷可及性不便利,部分地方投资、土地和建设手续仍冗长,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也是企业长期投资规划所需。
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原副主席黎春义表示,私营经济要成为增长动力,最重要的是建立企业界信心,核心在于体制改革和管理思维。他说,越南过去主要聚焦经济改革,尚未同步改革治理机制和运行方式,而许多发达国家管理机构已转向服务企业,越南企业也应被视为服务对象而非管理对象。
私营经济发展研究委员会(Ban IV)调查显示,约每10家企业中有7家对经营前景持谨慎或消极态度。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裴清明表示,决议的积极效应扩散不均衡,企业最初较兴奋,但积极心态随时间减弱;大企业比中小企业更乐观,个体经营户尚未明显感受到利益。他还说,一些重要政策落实缓慢,个体户转型支持机制和面向绿色投资、技术革新的2%贴息贷款至今未见明显效果,改革须配套明确分级分权才能让中小企业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