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68號決議出臺逾一年,政府與國會通過修改法律、制定私營經濟發展行動計劃等方式推動政策落地,並推出支持企業獲取資源、創新、綠色轉型和培訓企業家的項目。但企業界反映,政策執行速度和部門協調仍跟不上主張層面的變化。
DACE公司經理陳文孝表示,決議帶來的最大變化是思維和看待私營經濟的方式,私營企業被視為創造就業、創新和直接貢獻經濟競爭力的力量。他說,地方層面在投資主張和行政手續上開始與企業同行,關係從管理轉向共同解決問題。但他認為,現在說企業大部分困難已解決仍為時過早,瓶頸已不在主張,而在執行速度和同步性。
陳文孝舉例說,一家農業企業想投資深加工,須同時解決土地、建設、環境、原料區、信貸、科研、國際認證和出口市場等問題;若每項分屬不同機構、企業須自行逐個對接,項目時間會拉長、效率降低並錯失商機。他還希望基於現金流、價值鏈、綠色轉型、技術革新和出口的信貸機制能在商業銀行和地方層面更快、更明確地落實。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專職委員範德孝認為,管理思維已從“鼓勵企業發展”轉向“建設足夠安全的經營環境”,讓企業安心長期發展。但他指出,當前最大瓶頸是經濟資源尚未順暢有效運行,卡在制度和執行環節;許多中小企業反映資金成本高、信貸可及性不便利,部分地方投資、土地和建設手續仍冗長,政策穩定性和可預測性也是企業長期投資規劃所需。
越南國家金融監督委員會原副主席黎春義表示,私營經濟要成為增長動力,最重要的是建立企業界信心,核心在於體制改革和管理思維。他說,越南過去主要聚焦經濟改革,尚未同步改革治理機制和運行方式,而許多發達國家管理機構已轉向服務企業,越南企業也應被視為服務對象而非管理對象。
私營經濟發展研究委員會(Ban IV)調查顯示,約每10家企業中有7家對經營前景持謹慎或消極態度。該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裴清明表示,決議的積極效應擴散不均衡,企業最初較興奮,但積極心態隨時間減弱;大企業比中小企業更樂觀,個體經營戶尚未明顯感受到利益。他還說,一些重要政策落實緩慢,個體戶轉型支持機制和麵向綠色投資、技術革新的2%貼息貸款至今未見明顯效果,改革須配套明確分級分權才能讓中小企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