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75份决定,任命15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的校长和副校长。任命决定由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在会议上颁发,涉及卫生、经济、技术、交通、文化艺术等领域的院校。

获任命的15所学校包括胡志明市医学院、胡志明市职业高等学院、胡志明市经济高等学院、陈大义高等学院、南西贡百科高等学院、胡志明市百科工艺高等学院、胡志明市高技术高等学院、李自重高等学院、胡志明市交通运输高等学院、阮有景高等学院、胡志明市文化艺术高等学院、越南-新加坡职业高等学院、越南-韩国高等学院、巴地-头顿技术工艺高等学院和胡志明市建筑-建设高等学院。

胡志明市领导表示,在本轮教育机构调整中,全市普通教育机构减少约30%,职业教育机构减少约50%。此次任命是在合并重组公立职业教育机构之后进行的。

部分院校的校长职位采取授权方式。胡志明市医学院的杜文庄、南西贡百科高等学院的阮廷明、李自重高等学院的丁文德、阮有景高等学院的杜清云以及胡志明市文化艺术高等学院的胡玉明均被授予代理校长职务,直至正式校长任命决定出台,授权期限自决定生效之日起最长12个月。

名单显示,多所院校的领导班子由原属不同单位的干部组成。例如胡志明市医学院的代理校长杜文庄原任平阳省医学院副院长,胡志明市经济高等学院的校长陈元淑原任第十二郡经济技术中专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