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發75份決定,任命15所公立高等職業院校的校長和副校長。任命決定由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在會議上頒發,涉及衛生、經濟、技術、交通、文化藝術等領域的院校。
獲任命的15所學校包括胡志明市醫學院、胡志明市職業高等學院、胡志明市經濟高等學院、陳大義高等學院、南西貢百科高等學院、胡志明市百科工藝高等學院、胡志明市高技術高等學院、李自重高等學院、胡志明市交通運輸高等學院、阮有景高等學院、胡志明市文化藝術高等學院、越南-新加坡職業高等學院、越南-韓國高等學院、巴地-頭頓技術工藝高等學院和胡志明市建築-建設高等學院。
胡志明市領導表示,在本輪教育機構調整中,全市普通教育機構減少約30%,職業教育機構減少約50%。此次任命是在合併重組公立職業教育機構之後進行的。
部分院校的校長職位採取授權方式。胡志明市醫學院的杜文莊、南西貢百科高等學院的阮廷明、李自重高等學院的丁文德、阮有景高等學院的杜清雲以及胡志明市文化藝術高等學院的胡玉明均被授予代理校長職務,直至正式校長任命決定出臺,授權期限自決定生效之日起最長12個月。
名單顯示,多所院校的領導班子由原屬不同單位的幹部組成。例如胡志明市醫學院的代理校長杜文莊原任平陽省醫學院副院長,胡志明市經濟高等學院的校長陳元淑原任第十二郡經濟技術中專學校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