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公安10月17日通报,苴苋坊公安已对一名1993年出生、居住在苴苋坊的男子T.N.T.作出12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警方认定其行为属于“提供、分享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歪曲、诽谤、侮辱机关、组织威信及个人名誉、人格”。
据警方介绍,此前T.与邻居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8月24日,T.在个人脸书账号发布一段视频,配文含有侮辱、挑衅内容,指向其与邻居的纠纷。视频发布约5分钟后,T.意识到行为违规,主动删除了帖文。
在工作过程中,T.承诺不再重犯。警方未说明邻居是否提出控告,也未披露视频的具体传播范围。
芹苴一人因在脸书发布侮辱他人内容被行政处罚,尽管其5分钟后自行删除。
- 芹苴一男子脸书发侮辱内容约5分钟后删除,仍被罚1250万越南盾
- 芹苴一男子因在脸书发视频侮辱邻居被罚1250万越南盾 (本文)
- 芹苴一男子在脸书发布侮辱邻居视频被罚1250万越南盾
- 芹苴男子发脸书侮辱邻居被罚12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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