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学生驾驶摩托车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被测得时速82公里,遇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随后被拦下。老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第三公路交警队已对其5项交通违法行为立案处理,预计罚款总额约1000万越南盾。
第三公路交警队队长阮进忠中校10月17日晚表示,事件发生在10月16日7时05分左右,执勤组在Âu Cơ路巡逻管控时发现这名学生超速行驶。该路段最高限速为40公里,其车速超出42公里。交警示意停车检查时,驾驶人未服从,而是掉头驶入逆行方向,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执勤组采取业务措施将车辆拦停,查明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交警认定其共有5项违法行为:超速20公里以上;未安装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管控人员指挥;驾驶时未随车携带车辆登记证;在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道路上逆行。
交警已就上述5项行为对B.N.G制作行政违法笔录。按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这5项行为的罚款平均合计约2000万越南盾;由于当事人未满18岁,按未成年人规定适用,预计罚款总额为1000万越南盾。
第三公路交警队通过此案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管教,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使用;同时建议学生认真服从交警指挥,遵守限速和行驶方向规定,以保障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