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生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以82公里时速行驶,遇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随后被拦下。交警部门对其记录5项行政违规,并按未成年人标准计算罚款。

据老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通报,10月16日7时05分左右,交警处第三公路交通警察队工作组在Âu Cơ路巡逻检查时,发现一名男生驾驶摩托车时速达82公里,而该路段最高限速为40公里。工作组示意其停车检查,该男生未予配合,掉头驾车逃离并逆向行驶。工作组随后将其车辆拦停。

经核实,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职能部门对其记录5项行政违规:超速20公里以上;未安装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检查人员指挥;未携带车辆登记证;在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道路上逆行。

交警部门依据第168/2024/NĐ-CP号议定(经第238/2026/NĐ-CP号议定修订补充)逐项对照罚款标准:超速20公里以上罚700万越南盾,无左侧后视镜罚50万越南盾,不服从检查人员指挥罚500万越南盾,无车辆登记证罚250万越南盾,逆行罚500万越南盾,5项合计平均2000万越南盾。

报道指出,B.N.G.在违规时属于16岁至18岁以下年龄段。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134条第3款,该年龄段人员的罚款金额不超过成年人的一半。具体罚款数额需依据各行为的适用法律规定和案件处理材料确定。第三公路交通警察队建议家长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不要让未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