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在河内举行的著作权及相关权执法总结会议上表示,现行知识产权法律经过二十多年实施和多次修订,已为保护著作权及相关权提供重要基础,但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正带来新的问题。会议讨论的问题包括:如何确定人工智能生成产品的权利归属、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用作训练数据,以及作品被非法利用时的责任划分。
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副部长胡安丰在会上以一段在国际创意经济论坛上展示的高质量短片为例说,过去制作这样一段短片需要40至50名人力,经费也相当大;现在借助人工智能,人力、成本和生产时间都明显减少。该部认为,技术为创作活动带来新机会,同时改变了作品生产、分发和开发利用的方式。
会议同时指出,数字环境中的侵权行为日益复杂,手法更精细、影响范围更广。处理这类行为面临不少困难,包括确定损害、在境外服务器上收集电子证据,以及对软件和数字数据进行鉴定。该部认为,如果只注重在侵权发生后处理相关行为,并不足够;在数字环境中,一件作品可能在多个平台、多个国家被复制、分发、使用并产生收入。
为此,会议提出在保护著作权的同时,需要建立机制明确权利所有人,为授权、作品开发利用和收益分配提供便利。该部还提到,建设专业版权数据库、发展数字环境中的作品标识系统和管理工具是值得关注的方案,使作品、作者和权利所有人的信息能够互联并便于查询,从而更准确、透明地开展使用授权、跟踪开发活动和核对平台收入。这些工具应服务于权利管理和开发,而不应成为增加创作活动负担的程序。
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表示,继续完善著作权及相关权法律是必要要求,其中包括在评估现行不足和法律体系应对能力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部独立的版权专门法律。该部称,无论选择哪种调整模式,目标都是有效保护创作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作品开发利用和商业化创造便利,并符合国际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