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副部长胡安丰(Hồ An Phong)在一场著作权执法总结会上表示,人工智能正在改变创作的生产方式。他举例说,过去制作一段高质量影片需要40至50名人力以及相当规模的经费,如今在AI辅助下,人力、成本和生产时间都明显下降。
胡安丰同时指出,技术带来创作机会的同时,也让数字环境下的侵权行为更加复杂。侵权手法趋于精细、影响范围更广,而处理此类行为面临多重困难,包括认定损害、在境外服务器上收集电子证据,以及对软件和数字数据进行鉴定。
会议讨论提出的应对方向不止于事后查处。相关意见认为,在数字环境中,一件作品可能在多个平台、多个国家被复制、传播、使用并产生收益,因此除保护著作权外,还需建立机制明确权利人,便利授权、作品开发与收益分配的透明化。
围绕AI,会议材料列出的新问题包括:AI生成产品的权利如何认定、将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用作训练数据是否合规,以及作品被非法利用时的责任归属。这些议题被认为既要求更有效的保护机制,也要求发挥著作权的经济价值。
在制度层面,会议提出继续完善著作权及相关权法律,并在评估现行法律不足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部独立的著作权专门法律。无论采用何种调整模式,目标都指向保护创作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作品的开发、使用和商业化创造条件。
配套措施方面,会议提及建设专业著作权数据库、发展数字环境下的作品标识系统和管理工具。相关意见强调,这些工具应服务于权利管理与开发,而不应变成给创作活动增加障碍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