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通过第85/2026/TT-BGDĐT号通知,对普通教育机构中的课后教育活动作出规范。据教育与时代报报道,该通知于2026年9月30日颁布,将课后活动分为“加强教育”和“按学习者需求组织的教育”两类,分别设定不同的目标与管理要求。
据富寿省下和小学副校长陈氏碧幸介绍,新规的积极之处在于明确区分两类活动:加强教育旨在补充所有学生都有机会接触的基础必要内容,侧重实践、体验和知识运用;按需求组织的教育则面向拓展、提高或深化,依据学生的兴趣、天赋和个人发展方向。她表示,这一区分有助于学校据此制定教育计划,避免所有课外活动按同一方式组织。
通知规定,加强教育活动不得向学习者收费;按需求组织的活动必须基于自愿。学校不得施压,也不得将参与活动用于评价或排名学生。属于国家保障责任的内容,不得转为收费活动以筹措经费。学校须为每类活动制定单独计划,按规定公开相关内容,并对质量、师资、财务、安全及学生权益负责;若与外部单位合作,须审核其条件并管理实施过程。
陈氏碧幸认为,落实过程中仍有问题需要关注。首先是加强教育、按需求教育和课外补习之间的界限在实际中可能不易界定,尽管通知要求依据目标、内容、要求程度、时间和组织方式分类,而非依据名称。其次是经费与资源难题:加强教育不向学生收费,但组织高质量活动仍需教材、实践设备、设施、人力和安全保障等经费。
她还提到,即使按需求活动基于自愿,学生和家长仍可能因担心孩子落后于同伴而感到需要参加;若活动时间过长、未合理计算学习、休息和通勤时间,学生可能疲劳,教师也可能在备课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承担更多工作。在入学机会方面,不同学生群体因家庭经济条件、居住地、通勤能力、技术条件和项目供给不同,实际参与能力可能存在差异。
为有效落实,陈氏碧幸建议统一认识并提供专业指导,在制定计划前调查学生需求,设计有实质内容的课程而非追求数量,同时保障资源、建立透明的财务机制、发展教师队伍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她认为,核心是组织适合学生需求和条件的教育活动,坚持全面教育目标,不让自愿活动变成压力,并确保不同学生群体之间的平等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