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区域第四院已对两家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提起诉讼,欠缴金额合计超过284亿越南盾,直接影响140名劳动者的权益。该院院长黄南北表示,这是依据国会第205/2025/QH15号决议行使直接起诉权的结果。
黄南北介绍,检察院在起诉前已核实数据、收集材料,并与社保机构及相关单位核对欠缴金额、欠缴时长、受影响劳动者人数、此前处理结果及企业整改能力,确认符合第205号决议规定的起诉条件后才将案件诉至法院。
黄南北称,当行政罚款不足以制止长期违规时,检察院直接起诉为劳动者提供了额外保护机制。对于涉及多名劳动者的案件,个人自行维权往往面临困难,由检察院起诉可使案件更快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并通过判决强制企业履行义务。
两起案件目前已进入诉讼阶段。黄南北表示,区域第四院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监督判决执行,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实质保护;对于新出现的案件线索,该院将主动排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