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近日发文,要求加快辖区内旧公寓改造重建进度。其中,位于平贵坊清多宿舍区的8栋旧公寓(第一、二、四、六、八、十、十一号等楼块)被列为重点,市府责成平贵坊人民委员会研究并考虑对业主、住户颁布强制搬迁决定。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专业检查处副处长黄黎功长介绍,该8栋公寓的补偿与安置方案已由原平盛郡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以第4744号决定批准。市府也已同意按该方案对第1、2、8、9、10、11号共6个楼块实施搬迁。
黄黎功长表示,投资方报告显示已有超过80%的住户同意搬迁,投资方正继续动员剩余住户。搬迁决定的权限属于平贵坊人民委员会,完成搬迁后投资方将拆除旧公寓并按规推进项目。
清多宿舍区约建于1968年至1972年,主要工程在1975年前完工,全区分22个楼块、约4300套住房,曾被视为西贡较现代化的居住区之一。经数十年使用,公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市府指定清多住房发展股份公司为8栋旧公寓项目投资方,规模约73211平方米,补偿安置方案直到2025年6月才获批。
市府同时要求财政局指导已完成鉴定的坊完成鉴定经费决算,并按规定补充地方经费;对63栋需拆除的公寓,要求16个坊核查临时住房需求、安排安置房源、主动制定搬迁方案并发放租房补贴,向业主和运营单位通报鉴定结论,在拆除前设置警示标识并加强消防与救援检查。对458栋(509个楼块)不需拆除的公寓,要求41个坊分类并安排改造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