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学生10月16日上午骑摩托车以82公里时速行驶,在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随后被拦下。交警对其立下五项交通违规记录,具体罚款金额将按未成年人标准在案件处理中确定。
据先锋报报道,事发于10月16日7时05分,地点在Âu Cơ路。交警第三公路交通队工作组发现这名学生驾驶摩托车时速达82公里,而该路段最高限速为40公里,超速42公里。交警示意停车检查时,驾驶人未服从,掉头逃跑,并在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道路上逆行,交警称此举危及本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
工作组采取业务措施将车辆拦停,核实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职能部门就五项违规行为制作笔录:超速20公里以上;未安装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管控人员指挥;未携带车辆登记证;在设有禁止标志的道路上逆行。
报道称,按第168/2024/NĐ-CP号议定及第238/2026/NĐ-CP号议定修订补充后的规定,上述五项行为若按成年人标准计算,罚款总额平均为2000万越南盾。事发时B.N.G.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134条第3款,16岁至18岁以下人员的罚款不超过同等行为成年人罚款的二分之一,因此对其处罚须依据年龄、各项违规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金额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明确。
职能部门通过此案提醒家长加强管理和教育子女,不要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同时提醒学生遵守限速、标志及交通管控人员指挥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