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学生骑摩托车以82公里时速行驶,在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随后被拦下并依五项交通违法行为立案处理。交警部门10月16日通报,事发路段限速40公里,该学生超速42公里。
据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通报,当天约7时05分,老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第三公路交警队工作组在Âu Cơ路巡查时发现该车超速。工作组示意停车检查,驾驶人未服从,掉头驶入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路段。工作组随后采取措施将车辆拦停,查明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
职能部门对其立下行政违法笔录,涉及五项行为:超速20公里以上、缺少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检查人员指挥、驾驶无车辆登记证件的车辆、在设有禁止标志的道路逆行。上述行为依据政府第168/2024/NĐ-CP号议定及第238/2026/NĐ-CP号修订议定认定。
按成年人适用标准计算,五项行为的罚款平均合计约2000万越南盾。但违法行为发生时B.N.G.已满16岁、未满18岁,依《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134条第3款,该年龄段人员罚款不超过同等行为成年人罚款标准的一半。
交警部门建议家长加强管理和教育子女,不要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使用;同时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限速、标志和执法人员指挥,避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