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要求平贵坊人民委员会研究,对清多宿舍区8栋旧公寓的业主和使用者作出强制搬迁决定。这8栋公寓位于平贵坊,编号为I、II、IV、VI、VIII、XI、X、XI等。市人民委员会在加快旧公寓改造进度的文件中作出上述安排。
市建设厅副处长黄黎功长10月初介绍,该项目的补偿与安置方案已由原平盛郡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以第4744号决定批准。市人民委员会已同意按该方案搬迁第1、2、8、9、10和11栋。黄黎功长称,投资方报告显示超过八成住户已同意搬迁,投资方正继续动员其余住户。
清多宿舍区建于1968年至1972年前后,主要项目在1975年前完工,共有22栋公寓、约4300套住房,曾被视作西贡当时较现代化的居住区之一。使用数十年后,公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市人民委员会指定清多住房发展股份公司为这8栋旧公寓改造项目的投资方,规模约73211平方米。
按安排,搬迁完成后由投资方拆除旧公寓并按规推进项目。市人民委员会同时要求财政局指导已完成鉴定的坊结算鉴定费用,并按规定补充地方经费;对63栋需拆除的公寓,要求16个坊核查临时住房需求、安排安置房源、制定搬迁方案并发放租房补贴。
对不属于拆除范围的458栋公寓(509个单元),市人民委员会要求41个坊尽快排查分类、安排改造维修资金,在结构受损区域设置警示并限制人员聚集,同时定期检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