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通报,刑事侦查机关正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拖车司机胡文和(Hồ Văn Hòa)与阮友龙(Nguyễn Hữu Long)立案调查,所涉罪名依据越南《刑法》第318条。此前一晚,警方在富美坊公安派出所向两人送达诉讼决定,并执行紧急扣留与紧急逮捕措施。
据初步调查,10月16日15时05分左右,胡文和驾驶车牌60H-405.97的牵引车、拖挂60RM-039.01号挂车,沿51号国道由同奈方向驶往巴地坊。行驶途中,他的车辆与同向行驶、由阮友龙驾驶的51C-242.88号牵引车(拖挂51R-269.42号挂车)发生刮擦,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行至51号国道与N2-2路交叉口、通往美春A2和美春B1工业区的路段时,阮友龙突然加速超车、别停对方车辆。随后他下车,手持一根约50厘米长的金属管,站在51号国道中间辱骂、挑衅,要求胡文和下车解决矛盾。胡文和刚走下驾驶室,阮友龙即冲上前用金属管击打其头部两下,两人随即在路面上扭打。
遭攻击后,胡文和捡起一块破损的人行道地砖掷中阮友龙,并在对方逃跑时又捡起两块砖追赶约50米投掷。斗殴导致现场混乱,51号国道出现局部拥堵,直到民众呼喊称公安到场才停止。胡文和头部出血、身体多处受伤,阮友龙受轻伤。
接报后,胡志明市公安刑事侦查机关会同富美坊公安和第12区域人民检察院封锁、勘验现场,调取监控并将相关人员带回办公地点。在公安机关,阮友龙和胡文和初步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案件由胡志明市公安刑事侦查机关继续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