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海云坊警方与锦荔—和协关口交通警察站联合核实后,对六名在海云岭盘山公路路中坐地拍照的女游客作出行政违法记录,合计罚款150万越南盾。六人被认定的行为是非法聚集、坐在公路上妨碍交通。

据初步核实,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这群女子从顺化市富禄乡租车前往海云岭参观拍照。到达海云关遗迹附近一处弯道后,她们要求司机停车,随后走到路中间坐下摆姿势,并请一名游客代为拍照。相关照片当天在社交网络传播,画面中仍有汽车和摩托车从该区域通行。

该拍照位置位于坡度较大的弯道,视线受限。在车辆仍在通行时坐在路中,既危及拍照者自身安全,也给过往车辆和驾驶人带来事故风险。

处罚依据为第168/2024/NĐ-CP号议定第12条第2款a项,个人非法聚集、躺卧或坐在公路上妨碍交通的,罚款20万至25万越南盾。六人合计罚款150万越南盾,具体金额按各自违法行为及相关规定确定。

同一议定还规定,车辆停靠不符合规定可按情形处罚;在弯道或坡顶附近视线被遮挡处停车的,汽车驾驶人可被罚款200万至300万越南盾。本案中,涉事司机让游客在弯道下车拍照,是否另行处理,材料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