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厅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10月17日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武芳林(1982年生,住安江省迪石坊莫玖街491/2号)作出通缉决定,以服务一宗毒品案的调查工作。通报称,武芳林目前不在居住地,尚无法确定其下落。
据案卷材料,武芳林被认定为与案件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人员,并与武黄清贤相识。武芳林在向公安机关陈述时承认,曾于2026年3月20日在自家非法使用毒品,但否认向武黄清贤交付毒品。对于2026年1月13日交给武黄清贤的装有白色晶体的尼龙袋,武芳林称那是用来煮参水的冰糖。
为核实其陈述及仍存矛盾的情节,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多次开展核查并向武芳林发出约谈通知,但其未到案。2026年10月15日,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签发第9586/QĐ-CSMT号通缉决定。警方要求武芳林尽快前往最近的公安机关报到并按规定配合工作。
警方同时呼吁,各机关、组织和个人如发现武芳林或掌握其相关信息,应立即通知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或最近的公安机关,以便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