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毒品犯罪調查警察處10月17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武芳林(1982年生,住安江省迪石坊莫玖街491/2號)作出通緝決定,以服務一宗毒品案的調查工作。通報稱,武芳林目前不在居住地,尚無法確定其下落。
據案卷材料,武芳林被認定為與案件有權利義務關係的相關人員,並與武黃清賢相識。武芳林在向公安機關陳述時承認,曾於2026年3月20日在自家非法使用毒品,但否認向武黃清賢交付毒品。對於2026年1月13日交給武黃清賢的裝有白色晶體的尼龍袋,武芳林稱那是用來煮參水的冰糖。
為核實其陳述及仍存矛盾的情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多次開展核查並向武芳林發出約談通知,但其未到案。2026年10月15日,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簽發第9586/QĐ-CSMT號通緝決定。警方要求武芳林儘快前往最近的公安機關報到並按規定配合工作。
警方同時呼籲,各機關、組織和個人如發現武芳林或掌握其相關信息,應立即通知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或最近的公安機關,以便協調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