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永兴坊警方10月18日表示,已核实并约谈45岁当地男子N.T.T.,其被指在禁止倾倒垃圾的72米路路段将生活垃圾抛到路面。警方称,该男子已承认自己的违规行为。
据警方记录,事发于10月17日。该男子称,他清理家中杂物后把垃圾装进纸箱,放在汽车后备箱运走;行至72米路、途经永兴坊兴东9组路段时,看到路边已有一些垃圾,便停车将装有生活垃圾的纸箱抛到路面上。永兴坊警方已就此事制作笔录,作为依规处理的依据,该男子承诺不再重犯。
此前一天,乂安省一个成员较多的网络论坛发布了相关图片和信息,指一名男子从汽车后备箱取出垃圾后丢在72米路路边。该路段已由职能部门设立禁止倒垃圾的标志牌。图片传开后引发不少网民不满,认为此举既破坏城市观感,也反映环保意识不足。
永兴坊警方正建议永兴坊人民委员会依据第336/2025/NĐ-CP号法令,对该男子在道路倾倒垃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预计罚款100万至200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