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永兴坊一名45岁男子因在72米路路段将家庭垃圾倒在路面上,被坊公安查获并做笔录。永兴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孝林10月18日上午向《青年报》表示,公安已根据社交媒体和居民提供的线索核实并查明该男子身份,确认为永兴坊居民N.T.T.。
据当事人向职能部门陈述,10月17日上午约9时,他清理房屋后产生少量垃圾,将垃圾装入纸箱放上汽车准备运走。行至永兴坊第九街区、原兴东乡一带的72米路时,他看到路边已有垃圾堆放,便停车把装有家庭垃圾的纸箱丢在路面上。
永兴坊公安已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并依规定制作笔录。该男子接受处理,承诺不再重犯。一名参与处理案件的干部称,坊公安正提请永兴坊人民委员会依据第336/2025/NĐ-CP号议定,对向公路倾倒垃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为100万至200万越南盾。
邓孝林表示,居民应提高意识,按规定地点投放垃圾,避免污染环境和影响城市面貌。此前,该男子驾车在72米路原兴东乡路段倒垃圾的画面被居民拍下并提供给职能部门,引发当地民众不满,地方政府随后责成公安核实并追查违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