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家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自10月中旬起主动以低于政府管控上限的价格销售汽油和柴油,每升下调约300至350越盾。涉及企业包括越南国家石油集团(Petrolimex)、Thalexim以及越南石油总公司(PV Oil),这一同步降价在越南成品油市场并不常见。

按10月15日起适用的管控价格,E10 RON 95-III汽油的管控价为每升27,020越盾,Petrolimex售价为26,720越盾,PV Oil为26,670越盾;E5 RON 92汽油在这两家企业的售价分别为26,670越盾和26,620越盾。柴油0.05S-II同样低于管控价300至350越盾。Petrolimex表示其最低降幅措施持续至10月29日,覆盖全系统门店;PV Oil的降价方案则从10月16日0时执行至10月22日15时。

越南国民经济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博士阮常朗(Nguyễn Thường Lạng)认为,企业主动低于工贸部与财政部管控价销售是积极举动,体现与消费者分担成本的努力,但300至350越盾的降幅相比此前一轮涨价并不算大。他指出,国内油价仍较大程度取决于国际市场和进口供应,若国际油价回升,国内售价仍可能承压,因此尚不能把当前降价视为油价将持续下行的信号。

越南成品油协会主席裴玉保(Bùi Ngọc Bảo)表示,国家规定零售最高价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企业主动低于该价格销售符合现行机制,大型企业降价可能对市场形成引导作用。他还认为,若企业获得更多定价自主权,各品牌加油站价格出现差异和涨跌不一将成为常态,而不再完全依赖国家统一公布的价格。

这一动向的背景是工贸部正在就新的成品油经营议定书草案征求意见,方向是扩大企业自主定价权。阮常朗提出,赋予企业定价权后,监管机构需要有能力跟踪进口价、进口量、库存、经营成本和利润等形成价格的要素,并配合市场监管力量和消费者权益组织,接收消费者反映,以发现异常价格或经营行为。他还强调,国家仍需维持石油储备以保障能源安全,企业也需具备相应储备能力,避免国际价格大幅上涨时供应中断。

根据第80/2023/NĐ-CP号议定,越南成品油价格每周四定期调整,监管机构公布零售最高价,作为企业决定售价的依据。此次主要经营企业主动降价,显示现行机制下已存在价格竞争空间;而新机制面临的课题,是让定价自主权与信息透明和有效监督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