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家主要成品油經營企業自10月中旬起主動以低於政府管控上限的價格銷售汽油和柴油,每升下調約300至350越盾。涉及企業包括越南國家石油集團(Petrolimex)、Thalexim以及越南石油總公司(PV Oil),這一同步降價在越南成品油市場並不常見。

按10月15日起適用的管控價格,E10 RON 95-III汽油的管控價為每升27,020越盾,Petrolimex售價為26,720越盾,PV Oil為26,670越盾;E5 RON 92汽油在這兩家企業的售價分別為26,670越盾和26,620越盾。柴油0.05S-II同樣低於管控價300至350越盾。Petrolimex表示其最低降幅措施持續至10月29日,覆蓋全系統門店;PV Oil的降價方案則從10月16日0時執行至10月22日15時。

越南國民經濟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博士阮常朗(Nguyễn Thường Lạng)認為,企業主動低於工貿部與財政部管控價銷售是積極舉動,體現與消費者分擔成本的努力,但300至350越盾的降幅相比此前一輪漲價並不算大。他指出,國內油價仍較大程度取決於國際市場和進口供應,若國際油價回升,國內售價仍可能承壓,因此尚不能把當前降價視為油價將持續下行的信號。

越南成品油協會主席裴玉保(Bùi Ngọc Bảo)表示,國家規定零售最高價服務於宏觀經濟調控目標,企業主動低於該價格銷售符合現行機制,大型企業降價可能對市場形成引導作用。他還認為,若企業獲得更多定價自主權,各品牌加油站價格出現差異和漲跌不一將成為常態,而不再完全依賴國家統一公佈的價格。

這一動向的背景是工貿部正在就新的成品油經營議定書草案徵求意見,方向是擴大企業自主定價權。阮常朗提出,賦予企業定價權後,監管機構需要有能力跟蹤進口價、進口量、庫存、經營成本和利潤等形成價格的要素,並配合市場監管力量和消費者權益組織,接收消費者反映,以發現異常價格或經營行為。他還強調,國家仍需維持石油儲備以保障能源安全,企業也需具備相應儲備能力,避免國際價格大幅上漲時供應中斷。

根據第80/2023/NĐ-CP號議定,越南成品油價格每週四定期調整,監管機構公佈零售最高價,作為企業決定售價的依據。此次主要經營企業主動降價,顯示現行機制下已存在價格競爭空間;而新機制面臨的課題,是讓定價自主權與信息透明和有效監督同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