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一家私营企业的管理者向律师咨询,公司能否因一名女员工婚外情及由此引发的公司内骚乱而将其解雇或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该管理者称,女员工已婚,但与另一名已婚男子保持感情关系;同事此前曾向公司反映这一关系,公司当时认为属于私生活,未予干预。

近日,一群人来到公司对这名女员工“捉奸”,导致工作场所秩序混乱。该管理者还表示,有人声称如果女员工继续与那名男子来往,将再到公司闹事。公司领导担心事件重演,影响工作环境和经营活动,因此希望终止与该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管理者提出的疑问是:员工婚外情本身是否构成解雇或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依据;如果该行为不直接属于可解雇情形,但连带引发“捉奸”、扰乱秩序、影响内部运作,公司可以采取哪些处理形式而不违反劳动法。报道显示,该咨询由律师丁氏琼如提供,但原文未刊出律师的具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