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防市委常委会已决定,暂不对未达到人口和自然面积标准的乡、坊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全市继续保留现有的114个乡、坊和特区。该结论于10月16日作出,海防市委于10月19日通报了这一信息。这意味着海防市当前乡级行政单位数量维持不变。
这一决定是在海防市继续审视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情况、并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区划调整要求的背景下作出的。市委常委会责成市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专业机构,按中央要求就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方向起草报告,并须在10月内完成。
与维持114个乡级单位的主张并行,市委常委会要求各乡、坊、特区党委和政府集中整改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一年后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各地须主动排查并解决组织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尤其是属于乡级权限内的问题,力争到2026年底前彻底处理基层权限内的遗留障碍,提升乡级党委和政府的运行效能。
海防市委常委会10月16日结论,暂不调整未达人口面积标准的乡坊,保留114个乡坊特区,并要求10月内上报中央。
- 海防市委常委会决定暂不调整114个乡坊及特区行政区划
- 海防市委常委会决定暂不调整114个乡坊及特区行政区划
- 海防市委常委会决定暂不调整乡坊行政区划,保留114个乡级单位 (本文)
- 海防市暂不调整未达标的乡坊行政区划,维持114个乡坊及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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