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防市委常委會已決定,暫不對未達到人口和自然面積標準的鄉、坊實施行政區劃調整,全市繼續保留現有的114個鄉、坊和特區。該結論於10月16日作出,海防市委於10月19日通報了這一信息。這意味著海防市當前鄉級行政單位數量維持不變。
這一決定是在海防市繼續審視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運行情況、並落實中央關於行政區劃調整要求的背景下作出的。市委常委會責成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指導專業機構,按中央要求就鄉級行政區劃調整方向起草報告,並須在10月內完成。
與維持114個鄉級單位的主張並行,市委常委會要求各鄉、坊、特區黨委和政府集中整改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運行一年後指出的問題和不足。各地須主動排查並解決組織運行中出現的困難,尤其是屬於鄉級權限內的問題,力爭到2026年底前徹底處理基層權限內的遺留障礙,提升鄉級黨委和政府的運行效能。
海防市委常委會10月16日結論,暫不調整未達人口面積標準的鄉坊,保留114個鄉坊特區,並要求10月內上報中央。
- 海防市委常委會決定暫不調整114個鄉坊及特區行政區劃
- 海防市委常委會決定暫不調整114個鄉坊及特區行政區劃
- 海防市委常委會決定暫不調整鄉坊行政區劃,保留114個鄉級單位 (本文)
- 海防市暫不調整未達標的鄉坊行政區劃,維持114個鄉坊及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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