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干部及干部工作的新决议,将干部工作列为突破环节,并提出三项突破方向:评估、选拔、使用与筛选干部;创建干部来源、发展队伍并重用人才;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与治理方式。越南之声的报道将这三项内容概括为本次会议在干部工作上的核心安排。

在评估环节,原中央思想文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教授杜维括(Đào Duy Quát)对越南之声表示,评估是干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评估不正确会导致培训、安排和提拔出现偏差。他认为评估须依据政治品质、实际能力以及工作成果所体现的威信,并考虑任务难度、实施条件和成果的长期价值,克服评语笼统、偏重档案或工作年限而未能反映真实能力的状况。

杜维括还提出,干部能力应通过所分配任务及其完成结果来检验,工作成绩不能用来弥补干部、党员在政治和道德上的违规。他就此解释“有进有出、有上有下”原则:“进、出”指将干部纳入党委、领导管理机构或调离岗位,“上、下”指提拔至更高层级或调整至较低层级、其他岗位。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越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闭幕讲话中要求:“把重任交给做得好的人;培养、锻炼有潜力的干部;按规定替换不满足要求的人。”越南之声的报道将这一表述与上述“有进有出、有上有下”原则相联系,并称评估结果不应止于评语和分类,而应成为人事决定的实质依据。

报道还提到,干部工作需明确一把手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准备以及任务落实结果方面的责任,参与评估、推荐和任命决定的人也须对自己的判断和建议负责。在安排使用上,战略岗位干部应具备预测、确定优先事项、集合力量和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问题的能力,基层干部则须掌握辖区情况、处理事务并服务民众,安排应依据工作实际要求而非仅看职务、资历或工作年限。

关于保护敢想敢做的干部,杜维括提出应区分故意做错、谋取私利、缺乏责任与能力局限或为共同利益改革创新中的客观风险,保护须有依据并附问责和补救要求,不能成为包庇违规或逃避责任的借口。他认为,上述原则只有在正确评估干部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落实,从而推动干部工作从重视形式流程转向重视能力、结果和责任。